小说写作之“密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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麦家是中国当代作家中的一个异数。从笔记本到访谈实录,他是自觉的文体创新者。他的作品更有一种奇诡的文学品质,在精神世界深与锐的方面,他走得比别人更远。他有着从最细微处衍生故事的想象力,或者说,以逻辑再造一个世界的能力。他是如何做到这些的呢?我们来听听他自己是怎么说的。 一、重写是我写作的一个特征 重写确实是我写作的一个特征,我几乎所有重要的作品都是重写出来的。《风声》之前有个中篇《密码》,《密码》之前还有一个电视剧《地下的天空》。《解密》更不要说了,它经历了从短篇到中篇再到长篇的过程。《暗算》是先写了3个独立的中篇,然后才针对性地补了两个穿针引线的故事,发展成长篇。重写也许反映了我的一种性格。我从小生活在政治地位特别低的家庭里,养成了一种很自卑的性格。这种自卑体现在我生活的方方面面,与人打交道也好,写作也好,我总担心事情做不好。既然做不好,开始时我就做小一点,先截一个片段写写看,写好了,我再来放大它。 这是个笨办法,要有笨功夫,要有足够的耐心和韧劲。我自认为是比较坚韧的。辛酸的少年给了我足够沉静和坚持的能力,好像一块铁被反复打造过,相对来说肯定会坚硬一些。只有我自己知道,用10年时间写《解密》,这是多么考验人的意志和耐心。感 谢 生 活 磨 炼了我 ,让 我 经 受 住了考 验。我痴迷重写除了刚才说的性格原因外,其实也有我主观上的追求。我经常说,写,是作家的一种本能,至于写什么,有很大的偶然性。作家选择写什么和你找什么对象有很大的相似性,在没有找到“那一个”之前,你并不知道“那一个”是谁,当真正属于你的“那一个”出现时,你是会有感应的。这是个悖论,也是我们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,我们一生中会经常遇到类似的困境。我愿意重写,某种意义上说是因为我找到了“那一半”,重写就意味着我忘不掉、丢不下。这也说明它是和我 精神气 质相接近的一个领域,我在这上面勤劳一点也许会有大收获。作家最终能留下来的也就是一两本书、一两个故事。所以,你首先要去寻找,找到后一定要花功夫写透它,不要随便转移“战场”。我经常说,一个人的兴奋点不能太多,有局限才有无限。这么说,我的重写确实也有有意为之的努力。 二、文学与现实 小说要有“世俗心”,也就是说,作家要解决好小说 的“生 计 问题”,人物 要 有身 世、乡情、乡音,情节要经得起常识的推敲,不是 信手 拈来、天马行空。生活是创作的源泉,这个“生活”不单单是现实生活、日常生活,我认为主要是内心生活。我生活的寡淡在某种意义上反而给我提供了很大的优势。我的小说物质外壳是经得起推敲的,我没有和你们一起生活,并不是我就远离了你们,我的内心其实时刻和你们生活在一起。这一点很 重要,心和灵的介入,比生活的介入要难得多。 说到文学与现实的关系,我觉得人亲近文学,一方面是好奇心在起作用,还有一个原因是因为现实太琐碎、太庸常了,要逃避它。文学其实是一个梦,是对现实的不满足,是对现实的逃避和臆测。如果文学的最终目的是要把你强行拉回到现实,让你牢记 生活的难和苦,庸碌 和猥琐,我怀疑它还有没有存在的必要。文学应该是给人长翅膀的,把你从地面上升腾起来的一种东西。但现在,它常常升不起 来,反而是 趴在 地 上,某 些 所 谓的反 映现实的写实主义作品其实与文学毫无关系。把生活事无巨细地照搬记录下来,这种事情初识文字的人都可以做。这种作品只会消解文学的美感、高度,使文学变得越来越平庸、弱智。 文学的目的从某种意义上说,是因为我们对现实不满,想创造一个有别于现实世界的天空,至于那个天空对于读者来说是否确实存在,那就看你小说 家 的 魅 力了。文 学从 来 有 两 种 导 向,一 种 是 我 刚才说的把真的也写成假的,还有一种是把假的写成真 的 ——这 就 是 文 学 的 魅 力,也 是 最 考 察 小说 家 才情的。什么叫才情?就是你把假的说成真的、把粗糙的生活描绘成一种灿烂的虚构能力。 三、我的阅读经验 我的阅读资源主要还是来自外国文学,而且是比较单纯的西方文学。我最早迷恋的是奥地利作家茨威格,是他唤起了我对文学的热情。但真正教我写小说的第一个作家是塞林格。我很早就学会了自我交流,从初中起我就开始写日记,等我写到大学的时候已经写了30多本了。所以有时我说我这人天生要当作家的,因为从小我和别人交流的渠道被切断了,怎么来满足交流的欲望?只有自我交流。有一天我发现塞林格的小说《麦田守望者》完全像是日记。我非常高兴,原来日记也就是小说。于是我就开始写小说了,写了《私人笔记本》,就 这么简单。 后来看了卡夫卡、博尔赫斯、纳博科夫、马尔克斯这些作家的作品,但我始终认为茨威格是我的“初恋情人”,我一直很珍惜他。他的作品语言密度特别大,而我们这个时代最大的缺点是耐心的缺失。卡夫卡曾说过,由于我们没有耐心,所以被赶出了天堂;由于我们没有耐心,所以我们永远无法返回天堂。现在学界有些冷落茨威格,这不是茨威格本身的错,而是因为 我们的耐心发 生了巨 大 变化,我们没耐心去读这种文学密度特别大的作品。 真正的好作家、一流作品是没法学的。很多人说我学博尔赫斯,博尔赫斯怎么能学?马尔克斯能学吗?学不到的。其实我长期以来很迷恋和反复读的一个小说是纳博科夫的《洛丽塔》。我非常喜欢纳博科夫,远远超过博尔赫斯。如果说一个作家的读书有什么诀窍,就是不要广泛地读,而是发现一两个自己喜欢的作家,反复地读。这种读的好处,就是能让你 与他 处 于 一种 亲 密的 文学 氛围中。一 个 作家,你喜欢他的作品,他就像你的亲人一样。亲人不可能太多的。即使只有一个,也能够无穷地温暖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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