读《漂亮朋友》有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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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第二次读《漂亮朋友》,第一次是在刚上初中的时候,半懂不懂,囫囵吞枣。以至于我从书柜拣出它时,感觉竟是全新的。第二次读,读得更仔细,也更深刻。《漂亮朋友》是雅俗共赏的一部小说,这是李玉民的评价。也的确,莫泊桑的小说谈不上阳春白雪,倒是更贴近下里巴人,但它“是短篇故事集大全者,是市民小吃和家常菜集大餐者,是百种小味道集成的大品味。”《漂亮朋友》主要讲的是生得一表人才的青年杜洛华,在校学习成绩不佳,入伍当兵梦想晋升将军不成,于是闯荡巴黎,幻想发财,但命运不济,仅仅在铁路局混了个小科员,一次在街上偶遇自己曾经的朋友弗雷吉埃,经他推荐到自己所任事的报社作了一名记者,而杜洛华也在爬摸滚打的实践中慢慢学会如何做一名强者,如何跻身上流社会。吸引人的是作者刻画的一个个人物,不管是没有真才实干,靠着自己的妻子和趋炎附势混迹巴黎的弗雷吉埃,还是做任何事都只为自己的个人利益的拉罗什一马提厄和华尔特,或是野心勃勃,利用外表和聪明伎俩,有些阴险狡诈的杜洛华,以及在书中同样吃重的四个不同类别的女人——玛德莱娜,克洛蒂尔德,华尔特夫人和小苏珊娜。一个个鲜活的人物给我们不同的感觉。对杜洛华,作者在开篇便用外貌描写,用吃晚餐的顾客对他的关注,开门见山的给读者树立了一个俊朗、聪明而且不令人讨厌的绅士形象,而同时,又用杜洛华的窘境吸引人,让人产生同情及疑惑。而后来,经过几年的钻研和学习,这个狡猾、阴险、伶俐但又非常执着的小人物最终小有成就。杜洛华充分利用了自身的优势,也就是他不凡的外表。“他长得一表人才,又保留当下级军官时的威仪,这会儿挺直腰身,以军人的习惯动作捻了捻小胡,美男子的目光对晚餐迟到的顾客迅疾一扫,就像老鹰那样一览无余。几个女人已经抬起头来注视他……”而作者所描写的那些法国上流社会,所谓的贵族阶级,也不过是个虚假的幌子——“时而是年轻人,非常年轻,一副忙碌的样子,跑起来一阵风,手里的一张纸直飘动;时而是排字工,沾满黑渍的粗布工作服里露出雪白的衬衣领,以及类似上流社会人物穿的毛料裤。他们走路小心翼翼,手里捧着印了字的一叠叠纸,正是刚印出来而墨迹未干的校样。有时还走进来一位小个子先生,那身漂亮的打扮未免过分显眼,礼服紧紧箍住身子,裤子像模具似的裹着大腿,尖尖的皮鞋缚着双脚,他就是报道夜晚社交新闻的记者。“还有别的人,神情严肃,,极有派头,戴着平檐高筒礼帽,仿佛不如此不足以显得与众不同。”“弗雷吉埃摆出上司的架子,接待他就像接待一名属下。”“弗雷吉埃走了进来,同杜洛华握手的那份亲热劲儿,是在《法兰西生活报》的办公室里从来对他流露过的。”“原先他(德。沃德莱克伯爵)那种刻板的,一本正经的神态不见了,代这以充分显示今非昔比的一种和蔼可亲的态度。”莫泊桑写这些所谓的上流社会的人的阴险善变,以及贵妇人们面对杜洛华热烈追求时的矛盾和不知所措,无一不是对贵族阶级虚伪的鄙夷和藐视,所谓的贵族阶级,不过是假模假式的高傲。“那些人无不趾高气扬,嘴角一副不屑的神态,眼神肆无忌惮,他们有的蓄留连鬓须髯,有的只留髭胡。“杜洛华大笑不止,反复说到:“好干净啊!一帮恶棍,一伙强盗!”确实,这些人真像一伙强盗,弗雷吉埃只靠自己的妻子,本无真才实学,却整天趾高气扬,被杜洛华撞见又恼羞成怒;而社长华尔特和议员拉罗什一马提厄,则是用小阴谋小诡计来窃取更多的利益。杜洛华也确实“诈”,在机关重重,危险处处的巴黎上流社会,以一个铁路局的小科员华丽转身,成为上流社会受人尊敬的一员,并拥有了一大笔财产,不得不说这中间一大半是靠他自己,他并不是“诈”,只是善于看清别人的“诈”并利用别人的“诈”,也善于充分利用自己的优势,就如华尔特先生所说:“……看他把我们玩的……他确实厉害。我们完全可以找一个地位比他高得多的人,但是论聪明和前程,那就不见得了。他这人能有前途,将来准能当上议员,当上部长。”